早前一部电视剧《都挺好》,爱作爱闹的老人苏大强和他的三个子女们“相爱相杀”的剧情让许多观众啼笑皆非,苏家的家长里短,似乎是现实中不少家庭的缩影,引发了大家的共鸣。
剧中,二儿子因债务问题“盯上了”家中老宅,由此引得苏父生疑,欲卖掉老房子提前处置这笔财产。现实生活中,不少老人都希望在生前或自己有能力时,提前将辛苦积攒了一辈子的财产分给子女,但这其中,其实存在着不少风险。老人该不该提前处置财产呢?记者近日采访到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刘吉熙律师。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刘晏男
多数老人欲提前处置财产
刚过完年,77岁的王大爷就来到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想要寻求一些专业意见。“老大爷名下有两套房屋,因为自己和老伴年迈病痛多,所以想提前将房屋过户给一子一女。”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刘吉熙律师向记者介绍,在了解到王大爷的需求后,刘吉熙耐心地向老人解释了各项法律规定,并特意向他询问了一些关于子女们的婚姻情况、家庭和谐情况等问题,最后告知老人,希望他们能更慎重地考虑处置房屋的决定。
其实类似于王大爷这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今年73岁的赵婆婆就有同样想法。去年底,赵婆婆老伴离世,给她留下了一套房和一些积蓄。“我两个女儿都嫁人了,大女儿让我和他们一起生活。我就想把房子卖了,把这些钱分给女儿们。”赵婆婆说,“我七十多岁了,想趁自己还没老糊涂的时候,把这些事办了。”
老人们辛劳一辈子,步入晚年,心里最牵挂的依然是子女。但实际上,老人若是提前处置自己的大额财产,还是存在一定风险。近年来,不少子女在拿到父母赠予的房屋、钱财后翻脸不认人,老人有家归不得的新闻也屡见报端。
老人提前处置财产隐患多
老人究竟该不该提前处置财产?如何在法律和亲情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刘吉熙告知,提前处置财产存在风险和隐患。
近年来,老人财产处置及子女继承问题成热点,刘吉熙告诉记者,通过之前的案例来分析,老人及子女关心的主要问题,大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老人再婚的财产处理问题;老人对自己名下的房产及存款等贵重物品如何分配的问题;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子女如何多分得遗产的问题;老人以子女名义贷款、自己还贷的住房如何处理的问题;如何保证自己遗产由孙子女或其他亲属继承(赠与)的问题;如何办理财产公证或由律师见证的手续问题。
刘吉熙就此分析,从律师的专业角度来讲,不建议老年人提前处置自己的财产。提前处置财产,意味着老人对于财产的控制力变弱,一旦客观因素发生变化,将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有可能会影响老人的生活质量。
“老人在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子女取得房屋产权后不赡养老人,此时因房屋产权已经变更到子女名下,老年人想要撤销赠与、收回房屋就很困难,即使起诉到法院,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往往出现维权难的后果。”刘吉熙说,如果子女离婚,此时因房屋产权已经过户至子女名下,且是子女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极有可能出现分割房屋的情况,老人此时想要收回房屋也很困难。
刘吉熙介绍,提前处置财产,如果子女先于老人死亡,在子女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人作为父母虽然也是法定继承人,但子女的配偶同样也有继承权,这样,老人想要实现房屋完整的权益就比较困难。此外,如果子女取得房屋产权后将房屋出售、出租或抵押等,因为子女成为房屋的新的产权人,子女有权利对房屋进行处置,老年人要保障权益就比较困难。
律师建议
采取附条件赠予的方式处理
刘吉熙表示,上述几种情况,都是老年人提前处置财产有可能引发的风险和隐患。因此,刘吉熙建议老人通过书写遗嘱的形式处置财产。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因此,老人书写遗嘱后,遗嘱并没有立刻生效,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或者子女离婚、先于老年人死亡的,老人可以随时修改遗嘱。
刘吉熙说,立遗嘱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帮助老人控制了风险,一方面,能够实现老人对于财产的自由处置,老人去世后就可以按照遗嘱进行财产的继承分配,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提前处置财产后权益被侵犯的风险;如果老人生前处置财产,律师建议最好采取附条件赠与的方式处置。即使子女取得财产后不履行义务,老年人也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闻推荐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周海霞癫痫就是俗称的“羊癫疯”“羊角风”,是一种常见的神经内科疾...
四川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四川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