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公众关切推动社会共治
抽检信息公布是食品安全法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之一,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把定期公布食品抽检信息作为与公众沟通交流的主渠道,主动回应公众关切,让公众有更多的食品安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公布是常态、不公布是例外”的原则指导下,应让公众知晓的信息100%全公布,坚持每周四“雷打不动”地面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每周至少公布1期,公布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严控公布流程
提档升级,夯实工作基础。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为适应新的监管体制,依托公布会审制度,成立了会审领导小组,同时研究制定了新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规程》,2.0版抽检信息公布规程将成为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公布食品抽检信息的“压舱石”和“操作指引”。双管齐下,筑牢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基础,形成工作合力,增强统筹协调和把关定向能力。
专人专岗,确保精准高效。省局机关在食品抽检的职能处室设立信息公布专岗,安排熟悉抽检业务的骨干人员组成“信息交流组”,专司抽检信息收集汇总、审核把关和对外公布等事宜,强化抽检信息公开执行手段,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严把公布信息的质量关口。
把关定向,严格公布流程。对拟公布的抽检信息,尤其是对节令食品、大宗食品等公众关注、“敏感”的抽检结果信息,严格执行“一定”、“四核”、“一会审”的机制,注重把握“时度效”的原则,公布前通过专家审或会审领导小组集中会审,开展分析研判,预估舆情反映,确保公布信息程序规范、数据准确。公布平稳有序,避免公布后引发大的舆情反映。
突出预警交流
公布内容覆盖抽检全程。与抽检有关的信息都力求准确全面公布,毫不保留地公示于众,让抽检的全过程都透明化、公开化。2020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布抽检信息公告2459期,涉及样品26.1万余批次,其中合格信息25.1万余批次、不合格信息1万余批次。不合格信息公布内容包括包括被抽检食品名称、规格、商标、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不合格项目,标称的生产者名称、地址,以及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等。
风险预警交流注重实效。针对抽检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季节转换、突发事件等情况,注意延伸信息公布的触角,适时制定并公布消费提示和不合格项目解读“小贴士”,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和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风险,凸显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和信心。2020年以来,先后公布《舌尖上的“椿”天——关于香椿的消费提示》《你家案板还好吗?——关于案板使用的风险提示》《铁甲长戈,壳凸红脂块块香——关于食用螃蟹的消费提示》《中秋鲜果列晶盘饼样圆分桂魄寒——关于中秋消费月饼的几点提示》等预警交流信息40余期。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设置了醒目图标和便捷查询入口,方便公众查阅抽检信息和预警提示。
科普知识解读力求权威。为了让公众对公布的信息“有兴趣”“看得明白”,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及时公布与食品抽检信息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2020年以来先后发出了《保健食品标准体系解读》《食品微生物检验质量控制》等专家解读文章20余篇。为推动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充分发挥专家资政启民的智库作用,2020年9月底开始,省市场监管局依托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专家上网课”系列活动,搭建专家与公众交流的平台和桥梁,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素养,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目前向社会公布《不要吃发霉食品》《食在安心·你送我检》《进口冷链食品那些事》等5期节目。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王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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