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遂宁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县食药监局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了首个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信息。
据悉,该“黑名单”涉及的当事人因生产有害食品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依法依规纳入全县食品药品黑名单并公示2年。
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信息作为推进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该局将不断完善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进一步推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切实守望好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底线。(唐洪霞杨雪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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