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海、孙翠芳:
本院受理执行申请人孟凡泉与被执行人王庆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该案被执行人王庆海名下(共有人:孙翠芳)位于肥城市龙山路西首路南 11幢 6-7 层601-701 号(房屋所有权证号:S067884、共有证号:G000074)房地产一套依法进行司法拍卖。在拍卖过程中依据相关规定降低价格。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一周星期二上午9: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便民诉讼中心选择拍卖机构。届时,请本人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或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0538-3567099
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技术室(注: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便民诉讼中心选择拍卖机构)
肥城市人民法院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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