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福海:本院受理原告秦勇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03 民初 76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沾化县海正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李殿洪、 张如江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5)沾商初字第 463号民事裁定书。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沾化县海正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爱国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5)沾商初字第 462 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李辉: 本院受理冠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5)沾商初字第 329 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刘建章、刘东春:本院受理原告张如礼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603 民初 84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成梁涛:本院受理原告刘勇与被告成梁涛、滨州市昊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滨州市昊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2015)惠民初字第 740 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 9 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商太炉:本院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立案执行山东惠民亿银担保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惠执字第 860 号执行通知书、 (2015)惠执字第 860 号评估报告、 (2015)惠执字第860 号准予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
惠民县人民法院
泰安市骏杰物资有限公司、邵乃军、王红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与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泰山商初字第 110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郑培运:本院受理原告康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郑培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康娟借款本金 50000 元及利息。因本院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 249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江新苓:本院受理原告范维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该案现已审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泰山民初字第 383 号民事判决书。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周鹏、李莎莎:本院执行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902执 304号执行通知书及(2016)鲁 0902 执304 号限期履行通知书。自公告送达期满后五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们名下的位于泰安市泰山大街以北长城路以西泰山公馆 3 号楼1 单元 11506 号房地产(备案合同号 YS0035834号 )。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二个星期二(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依法办理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评估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苗元亮:本院执行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泰山执字第 1494 号执行通知书及(2015)泰山执字第 1494 号限期履行通知书。自公告送达期满后五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你名下位于泰安市岱岳区麓秀佳苑4 号楼 3 单元 1 层西户房地产(产权证号:212447号 )。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二个星期二(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依法办理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评估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刘进军、刘军:本院受理原告宁丁诉你们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14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刘平菊、何伟:本院受理原告苏素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院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 2357 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张东丽:本院受理原告俞晓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该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准予原告俞晓征与被告张东丽离婚。原、被告婚生子俞启航由原告俞晓征抚养,被告张东丽自2016 年5月起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 700 元,于每月的 30 日前支付,至俞启航独立生活为止。被告张东丽对婚生子享有探望权。因本院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16)0902 民初 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田德功、孙春玲:本院受理原告张钦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肥民初字第 403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田德功、孙春玲:本院受理原告孙远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肥民初字第 403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周静(曾用名周焕):本院受理原告赵争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现在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8 时30分(法定假日顺延)在宁阳县人民法院伏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宁阳县人民法院
黄克平:本院受理的原告黄振水与被告黄克平、王爱云、第三人黄玉洁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2015)钢商初字第 340 号】,因原告黄振水向本院提出追加第三人申请书申请追加黄玉洁为第三人,本院予以准许。另本案必须以另一案审理结果为依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钢商初字第 340-1号民事裁定书(中止)及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邹平县富群实业有限公司、杨超、李学飞、邹平县鲁苑有限公司、张宗敏:本院受理的原告滨州市邹平县梁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邹商初字第 60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王延红: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执行的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延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要对你所有的位于莱芜市钢城区莱钢金鼎南区16号楼 105 室房地产进行拍卖。本院将于 2016 年7月29 日9 时在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司法技术听证室举行听证,通过摇号方式选择对你所有的位于莱芜市钢城区莱钢金鼎南区 16 号楼 105室房地产进行司法技术拍卖的拍卖公司,请你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拍卖机构的选择,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不影响听证的进行。拍卖机构选出后,将于 2016 年 8 月 2日在《莱芜日报》刊登第一次拍卖公告,如第一次拍卖流拍,法院将依法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拍卖,拍卖公告将在《莱芜日报》刊登,刊登日期以见报为准,法院将不再另行通知。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金达经贸有限公司、康春华、王新民、山东保利煤炭储运有限公司、宋金平、贾晓军、山东固安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薛荣强、田东梅、张景孔、商荣平、刘小娟、赵合明、王雅冬、李军:本院受理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5)莱中商初字第 53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开庭传票、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金永、陈秀美、代宪官、池伟:本院受理的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颜庄信用社与被告代金水、李霞、代金永、陈秀美、代宪官、 池伟、 代金华、卢艳玲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钢商初字第 30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代金桂、李翠英、代金永、陈秀美、池荣明、王翠英、代宪官、池伟:本院受理的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颜庄信用社与被告代金桂、李翠英、代金永、 陈秀美、 池荣明、 王翠英、 代宪官、 池伟、亓增宝、吴士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钢商初字第23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刘宝成: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四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彭鸿兵及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 日上午8时 5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峥:本院受理原告王光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 1203 民初 316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常燕:本院受理原告葛荣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1203 民初 427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14 时 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唐焕强:本院已受理(2016)鲁1202 民初 592 号原告郑维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唐焕强:本院已受理(2016)鲁1202 民初 593 号原告郑维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二连浩特市森盛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孙效红:本院受理原告莱芜泰山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各一份及民事裁定书五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陈邦富:本院受理的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盛发食品有限公司、许萍萍、李炳震、李庆平、朱秀荣: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口镇信用社诉你们及被告山东玉林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王华、鲁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莱城商初字第169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涛:德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阎华锋与被执行人王涛、王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要对被执行人王涛名下山东省德州市科海路西首鑫家园长庄供销社 10 号楼 6 号门市一套进行拍卖。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确定拍卖机构及相关拍卖事宜的通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选择确定拍卖机构通知告知你于2016 年8 月 5 日上午 10 时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确定拍卖机构,逾期视为放弃选择权利,法院将随机选取拍卖机构。 拍卖公司将于2016年 8 月 29 日上午 10 时进行第一次拍卖;如果流拍将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上午 10 时进行第二次拍卖;如果再次流拍将在 2016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10时进行第三次拍卖,地点均在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你可以向本院了解相关拍卖事宜,若在拍卖前清偿本案债务,本院将终止拍卖,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你承担。 联系电话: 0534-2383855 。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坤臣:本院受理原告潘爱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鑫汇汽摩配件有限公司、夏津县正大国美家电有限公司、夏津县瑞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夏津县福康斯工贸有限公司、霍文艳、霍文元、荆信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和夏津宝昌汽摩配件有限公司、王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427 民初 70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和30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孙守华:本院受理孙敬旭申请执行孙守华债权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夏民初字第 5145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将你名下车辆奇瑞小型汽车,车牌号为鲁 NW1S99 进行了价格评估,评估价格为 506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价格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如对评估价格有异议,自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我院提出异议。逾期本院技术室将随机选择拍卖机构依法进行拍卖,且不再另行通知。
夏津县人民法院
范玉柱:本院受理原告王志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强:本院受理的原告马勇、郑拓分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郭秀兰、王军、张连营:本院受理的原告姚元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724 民初 11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董城:本院受理的原告徐松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赵建华、吴长贵:本院受理的原告郓城县金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曹庆强、李汉营:本院受理原告刘敏勇诉曹庆锋(曾用名曹庆勇 )和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书送达后,现被告曹庆锋(曾用名曹庆勇)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审理。
巨野县人民法院
台前顺通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巨野鸿兴达塑业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卜建华:本院受理的原告薛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5巨民初字第 306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章缝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郭守标:本院受理原告秦美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章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徐召军:本院受理的原告祝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元正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文静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一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元正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连生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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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正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开龙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四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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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正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自云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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