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3日讯(特约记者 宋杰 张奇)6月27日,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肥城市被国土资源部表彰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美丽桃都再添一张国字号“城市名片”。
这是该市继2015年被表彰为山东省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以来,获得的又一项殊荣,是泰安市唯一一个取得“双荣誉”的县市区。
自2014年11月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启动以来,肥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依法依规促提高、节约集约促转型”的理念,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纳入科学发展考核,打造了节约集约用地“肥城模式”,推动了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高效利用的良好互动,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该市围绕智根、地根、银根、律根“四大要素”,运用创新、职能、资金、政策“四大杠杆”,结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本地实际,在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土地利用、土地监管、节约集约评价和考核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有效整合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探索实行了22项系统做法,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突出“智根”“源动力”作用,在领导机制、队伍建设、宣传引导上不断开拓思路,坚持工作创新,有效激发推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积极性;突出“地根”“基本盘”作用,以保护耕地为核心,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为重点,加强对各类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突出“银根”“调节器”作用,综合运用金融、税收和招商引资等优惠、鼓励政策,挖掘建设用地潜力,约束新上项目不盲目铺摊子,督促低效用地企业转型升级;突出“律根”“指挥棒”作用,强化对现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政策的研究,突出产业政策、规划审批、收益评价、考核督导“四个导向”作用,因地制宜,用足用活,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始终处在依法行政、依法推进的良性发展轨道。
近年来,该市累计整治土地30.37万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0万亩,新增耕地8.69万亩;压缩、核减53个项目1500余亩建设用地;35个城中村已有28个完成了旧村改造,户均占地由1.01亩减少为0.18亩,全部完成后可腾空土地1万余亩,节地率可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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