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民致电12345反映:其到泰安市某医院就诊,电动车在停车场内停了约10分钟,且手中持有就诊卡,对方却要对其进行收费。来电人认为对方属于乱收费,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市物价局:经查,该停车场位于医院院内,分汽车和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两个区域,有专门的物业公司管理,并办理有停车场收费的相关手续。来该院就诊的,凭当天就诊凭证,即就诊的交款收据、凭证等,不收停车费;只有就诊卡是不能免费的,因为就诊卡可以重复使用,不能作为当天就诊和交款的依据。
□记者 赵莎莎
新闻推荐
因公司经营需要转让部分房产,现作此公告,已在租赁合同期内租赁业主也可主张优先购买(请收到此通知后三十日内向我公司书面回复,并商讨转让事宜)。 特此公告 泰安世界之窗科技有限责...
泰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泰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