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3日讯(记者 米广莉 通讯员 刘明)日前,市纪委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活动。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和省属以上驻泰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抓好自查自纠。要对照《泰安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泰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及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外宾接待经费、临时出国(境)经费等管理办法,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建立工作台账,履行好对各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职责。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公用支出和公款消费的检查、审计力度,依法处理、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行为列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抓住重要时间节点,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明查暗访。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快查快办,对典型案例坚决公开曝光。
市纪委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12388)受理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投诉和举报。
专项整治内容
1.公款送礼
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纪念品、土特产;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购物卡等节礼;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2.公款吃喝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上级机关、单位接受下级机关、单位、企业的宴请;各级机关部门之间相互宴请;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超陪餐人数安排工作餐,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其他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
3.奢侈浪费
滥发补助、津贴,突击花钱;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违反规定组织迎送和安排陪同、住宿、警卫和车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其他违反公用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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