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顺利进行,近日,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积极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财政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市财政局积极行动起来,整合地方财政资金。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后,明确了原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包括从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的资金、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的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安排的资金等,均整合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原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严格按季均衡核发。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保障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推动了全市保障房建设。
通讯员 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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