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2日讯(记者 王国梁)自9月1日起,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组织全市会员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以期帮助广大消费者提升金融素养,明晰自身权利和义务,把握金融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更好地享受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成果。本次活动为期1个月,口号为“普及金融知识、惠及百姓生活、共建和谐金融”。
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积极引导辖内各会员金融机构结合所在地区特色、群众年龄结构、经济条件及受教育程度,自行开展有针对性、有特色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充分利用金融机构各类金融服务、宣传设施和地方各类宣传媒体,集中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建立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
各会员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设置宣传展板、摆放宣传材料或设置咨询点,并通过网点电子显示屏、悬挂条幅和标语等形式普及宣传。为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将联合本地主流媒体《泰山晚报》开设专栏,组织会员单位在活动期间陆续报道各机构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方面的做法、成效和经验,使更多消费者了解金融知识、理性消费、有效维权。
据了解,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积极协调督促会员,金融机构不断完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内部工作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对外公布投诉电话,明确受理部门和处理流程,进一步构建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协商解决、考核评价和监测分析制度,真正做到投诉有门、处理有法、处置有度,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前置渗透到各项具体业务中,在产品宣传和营销过程中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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