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3日讯(记者 马骏)市财政局日前发布2015年泰安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围绕新一轮财政改革的总体布局和政府采购制度顶层设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制度机制,健全完善以采购需求为导向、以检查考核为手段、以信息公开为保障、以电子化监管为支撑的政府采购管理新机制。
泰安市将今年定位为“需求研究”年,进一步加强需求研究,规范需求报告编制,严格需求公示制度,强化采购人需求责任意识,同步推进代理机构执业重点从程序代理向需求代理转型,评审专家功能由事中评审向事前需求论证、事后绩效评价转型。
按照要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纠正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不断优化采购流程、提高管理效能。同时,全力配合开展好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检查工作。围绕“管放结合、收放有度”的改革要求,以完善内控机制为着力点,深入抓好政府采购专管员和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实现对采购过程的控制由“监管推动型”向“自我控制型”的转变,为推进监管转型打牢基础。
泰安市还将依托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成果,统筹兼顾风险控制和流程简化、准确性和易用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对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系统架构、改进监管流程、简化审核环节,建立与改革要求和监管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控制平台,构建坚实的业务支撑体系;同时,启动网上超市交易平台试运行工作,推广零星通用商品网上交易,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结合泰安市政府采购专管员、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能力状况和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度泰安市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方案》,突出地方特色、面向实务操作,开展不少于3期业务培训,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泰安市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等法规制度,并同步组织项目经理业务考试,实现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执业质量的整体提升,为深化改革提供能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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