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2日讯(通讯员 王鹏)发票管理是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是税务部门有效掌握税源和监控税源的基础性工作和有效措施。随着今年“营改增”的全面落实,地税的发票管理问题被提上日程。但长期以来,发票管理一直是地税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纳税人不按规定使用发票、假发票泛滥等一直是发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发票管理意识,打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堵塞税收漏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从今年3月开始,新泰地税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工作。
【强化领导 精心组织】
保障专检顺利实施
高度重视,健全组织。该局就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工作的指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抽取4名基层与征管科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及时汇总检查进展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和特殊事项,随时请示报告,对专项整治及税收检查中发现的执行政策和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征管建议,并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和有关部门反馈。
制定方案,稳步实施。制定并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票及税控装置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的具体要求,细化分工,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第一阶段先由纳税人、基层税务机关自查。结合汇算清缴,要求纳税人在汇算清缴的同时对发票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征管科抽取对发票检查业务熟悉的征管科及基层所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
【多措并举 精准实施】
确保专检规范到位
科学选案,突出重点。一是在金三系统中分行业调取纳税人申报纳税数据、发票开具数据,分析比对数据信息,选取纳税金额较大、行业突出典型、申报纳税问题多的纳税户纳入抽查对象;二是通过比对征管系统内违法行为信息。结合基层所、征收局的自查报告,与稽查局、纳税服务中心等相关科室进行沟通了解,将违法违纪行为较多的纳税户纳入抽查对象。三是规范执法,防范执法风险。对抽查的纳税人名单到纪委进行备案,入户检查由至少由两名税务人员凭税务检查证与涉税事项通知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发票检查工作。
精心比对,主次同抓。一是从征管系统中查询检查对象的法人代表、经营地址、经济性质、申报收入及缴纳税款等,摸底掌握纳税人基本信息。二是重点分析比对纳税人同比环比申报数据,查找数据疑点,带着疑点入户检查,使检查工作做到有的放失,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三是对纳税人2014年1月份至2015年3月份所有发票领、用、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同时,对数据疑点进行重点检查,必要情况下对疑点可以追溯以前年度检查。
横纵对比,内查外调。一是检查过程中审核同一纳税人同一年度不同月份以及不同年度同一月份收入数据、费用扣除发票数据,分析比对是否存在不开具发票隐瞒收入、多开具发票多计成本费用的情况。二是内查外调掌握行业信息,比对同一行业不同纳税人相同收入额度下水电暖的扣除标准、购买原材料成本等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比对同等规模、类似经营状况企业收入、税负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尽可能还原纳税人真实生产经营数据。
结果反馈,及时整改。一是严格处罚。将检查结果梳理汇总并反馈给分局,分局在规定时间内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对存在偷逃税款、账簿设置不规范、违规使用假发票入账等情况,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检查组,确保落到实处。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非发票相关的其他问题比较多,存在较大逃避缴纳税款嫌疑的,提出切实可行的征管建议,一并汇总反馈分局,建议分局复查。二是以点带面,分局全面清查。通过发票抽查单位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全面清查辖区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三是对所有检查情况以分局为单位进行全局通报并计入绩效考核得分,督促分局在日常发票管理中切实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管理规范 质量提升】
专检成效初步显现
规范了征管基础,增加了税收收入。截至7月31日,已检查35户纳税人,其中餐饮住宿业18户,建筑业8户,房地产业9户,有7户纳税人存在使用假发票入账的情况,共查出假发票28张,涉及数额2100余万元,全部为自然人代开,已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进行了处理,查补税款及滞纳金51.2万元、罚款7000元。有11户纳税人存在房屋租赁、装修工程未按规定代开票入账情况,查补税款及滞纳金34万元,罚款1100元。有3户纳税人存在营业收入不开具发票不计收入,调增收入540万元;查处未按规定调增核定税款的纳税人3户,调增幅度超过100%。
强化了发票管理,降低了执法风险。此次检查共对各基层单位提出了包括限量发售定额发票、严格代开发票资料管理在内的9条整改意见,各单位积极响应,严格落实发票管理制度,把好发票领、用、存的审核和管理关。种种举措,有效规范了征管行为,减少了不规范操作造成的管理漏洞,降低了执法风险。
打击了发票违法行为,震慑了非法票据市场。针对部分企业使用假发票入账的问题,全面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制***、虚开代开发票犯罪活动,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理处罚。在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上及时公布查处情况。截至目前,共移交假发票案件3起,向社会通报3起,有效威慑了制假、售假、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此外,针对部分不按规定领购、开具、保存发票的纳税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改正或罚款的处罚。通过不断强化打击力度,整顿了泰安市发票管理秩序,全面优化整体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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