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考核考察办法(试行)》(鲁组发〔2014〕23号)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组明电〔2015〕38号)要求,经考察,确定了75名拟录用选调生人选。为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对拟录用选调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向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反映。
公示期限:2015年9月24日—30日(节假日除外)
接访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接访地点:泰安市市政大楼A6029房间
联系电话:0538—6991029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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