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澍沛
9月16日下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刘焕星,副调研员张伟英,法监科科长王笃宝,医管科科长张灿宏作客“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网络热线”,就老年乡村医生补助、出生医学证明、卫生许可证办理等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关键词 老年乡村医生补助
网友问,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老年乡村医生补助?户籍地和原工作地不一致的,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张伟英回复,2014年山东省出台了《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老年乡村医生补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现为山东省户籍,新中国成立后至2011年6月30日已进入或曾在山东省境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执业证明文件;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年满60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岗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应根据实施意见规定2个月内办理离岗手续,即可享受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待遇。
《意见》明确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按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工作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为离岗和老年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
乡村医生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得列入补助范围:原为山东省户籍现已经迁出的;已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2011年7月1日及以后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本意见实施前已经去世的;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辞退、解聘、开除的。
符合条件应当享受生活补助待遇的老年乡村医生,如现户籍所在地与原执业所在地不一致,需要向户口所在乡镇(街道)申请,由户口所在县(市、区)协调其原工作所在县(市、区)开展调查审核及公示工作。公示完成后,原工作所在县(市、区)将审核名单及相关材料移交户籍所在县(市、区),由户籍所在县(市、区)参照第三次公示要求再次进行公示并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关键词 出生医学证明
网友问,《出生医学证明》如果丢失了,如何补办?
张伟英回复,根据省卫计委、省公安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14〕2号)要求,因被盗、遗失或其他原因致丧失《出生医学证明》的,须在户籍所在地主流媒体刊登丢失声明一个月后,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书面申请、所在地主流媒体刊登的丢失声明、原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应分娩记录和原《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或存根复印件、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登记户口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签发单位所在地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机构提出补发申请;经确认情况属实的予以补发(已申报出生登记的只补发正页)。
关键词 卫生许可证办理
网友问,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多少钱?
王笃宝回复,目前,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审批事项有两项,一是公共场所;二是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
如果申请人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9项资料:卫生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可网上下载);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平面图(比例1:100);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平面示意图;公共场所、供水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资质证明;生产或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检验结果和评价报告;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应提供《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认可书》。
只要以上材料齐全,就可以到所在辖区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服务窗口进行办理。办理卫生许可证不收取费用。
关键词 开设诊所条件
网友问,在城区内开一家诊所,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张灿宏回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管理规程的通知》(鲁卫医字[2013]62号),申请在城区开办诊所,需符合泰安市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由申请者向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具体规定有:
1、申请在城区内设置诊所的个人,在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前提下,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⑴取得《医师执业证书》;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者,连续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3、申请材料按照《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管理规程的通知》(鲁卫医字[2013]6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索取。
新闻推荐
本报9月18日讯(记者 毕凤玲)今天上午,在收听收看了全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视频会议后,泰安市立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特别是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
泰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泰安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