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规划局泰规条字【2013】10号文件和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老王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申请,老王府社区范围内(老王府街以北、荣院东路以西、规划路以南、规划路以东,面积12168平方米)所涉及使用老王府社区的土地使用证已于2015年10月28日予以告知。公告期已满,上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者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交土地证书,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现将该范围内的土地证书自公告之日起废止。特此公告。
泰安市国土资源局
岱岳区分局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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