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理部、矿业集团分中心,中心各科室: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减轻职工家庭经济负担,对职工支付子女大学(含研究生、留学生)学杂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取条件。职工子女在大学(含研究生、留学生)就读期间,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学杂费。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有住房公积金担保的从其规定办理。
二、提取金额。按照一个年度内的学杂费发票所列金额提取。
三、提供材料。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一个年度内的学杂费发票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与子女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提供单位或社区证明。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新闻推荐
实现供电质量、电压合格率稳步提升 ——泰安供电公司实施“美丽彩虹·阳光100”主题优质服务行动系列报道之二
□通讯员 陈宁 “管业务必须管服务”,这是国网泰安供电公司“美丽彩虹·阳光100”主题优质服务行动的工作理念。该公司“以客户为导向”的大服务机制,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客户...
泰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泰安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