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日讯(通讯员 姜海晴)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泰安市公路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积极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开展,促使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职责。2月29日上午,泰山公路分局结合当前公路工作实际,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与各科室、工程处层层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通过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分局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逐步实现责任主体、工作职责、各项任务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目标任务的落实到位。并紧紧围绕公路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泰山公路分局的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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