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6日讯(记者 王玉)近日,泰山区工商局省庄工商所查处一起网络贩卖假烟案,涉事者为泰安某高校在校学生。该学生从2015年11月份开始通过QQ、微信等方式在网络上销售假烟,至查获时涉案金额达7700余元。
“假烟一般是用劣质烟丝制作,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远大于正规厂家生产的卷烟。目前,很多大学生在校学习之余赚取零花钱,这种做法无可厚非,但是一定不能触犯法律红线。”省庄工商所工作人员说,销售假烟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工商所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假烟,并处以1万元罚款。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卷烟时,一定要到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正规商店购买,如果买到假烟,要及时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或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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