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5日讯(记者 张中乾)4月21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从6个方面54条内容全面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其中,政策文件涉及质监部门主要是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和标准化战略两个方面。
4月2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质量强市工作会议,会议明确要求全市质量工作要坚持“大质量”理念,着力推进“1+4”质量发展战略: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为轴心,坚持品牌、标准、安全、科技四轮驱动,加速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进程,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换挡调速中体现“质量要素”,在质量强国、质量强省进程中体现“泰安元素”。
推进名牌战略,实施品牌带动。据了解,市质监局将着眼于建立科学的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体系,完善名牌扶持激励政策,强化企业质量信用建设,抓好质量提升试点和品牌示范工程,通过以点带面、名牌引路,推动质量提升,树立发展标杆,并推进实施质量工作“211”工程,实施精准帮扶,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服务,助推泰安品牌、泰安产品“走出去”,起到“培育一个名牌、带动一方经济”的效果。企业是建设质量和创建品牌的主力军,市质监局将积极引导企业坚定质量观念,强化质量意识,加大质量投入,完善质量制度,夯实质量基础,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引领。市质监局将以近期市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提升泰安标准化建设水平的意见》实施为契机,联合发改、经信、财政、人社、旅游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开展“标准化+”行动,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山东标准”建设。针对泰安市实体经济发展需要,围绕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关键领域,主导参与制定一批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开展装备制造业标准化提升行动,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上推进标准化建设。泰安市将围绕政务服务、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乡村等建设,加强标准实施和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建设模式,为富民强市幸福泰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据了解,按照目前的政策,泰安市对获得省级名牌的企业或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主持国际、国家、行业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研制并发布实施的,分别给予不高于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主持国际、国家、行业及山东省地方标准修订的,按主持同类标准研制奖励额度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及山东省地方标准修订的,按主持同类标准修订奖励额度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项目评估验收的分别给予不高于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4A和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的,分别给予不高于5万元和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成立国家、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分别给予不高于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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