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6日讯(记者 王国梁)近日,泰安市组织举办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公共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班,以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持行政执法的连续性,切实提高在岗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培训对象主要是持有省政府统一印制的《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且有效期为2016年6月30日,在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审核通过,符合四年年审条件,并仍在执法岗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次培训重点针对《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六法一条例一规章”进行辅导。培训结束后,将组织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发放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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