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日讯(通讯员 胡向飞)近日,省司法厅复评组到岱岳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复评工作。
在岱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复评组对照复评项目和评估标准,实地查看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了解中心法律服务功能设置和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业务开展情况;听取了岱岳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汇报,查阅相关工作台账。
复评组对岱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予以认可,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体系建设及便民利民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就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岱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2018年5月建成并运行。中心运行以来,立足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等3大平台。积极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律师咨询和复议应诉等法律服务资源,不断丰富法律服务产品;通过建立律师值班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中心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机制;研发“岱岳司法综合业务平台”,中心信息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服务群众和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12月,被省司法厅命名第三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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