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云龙
21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了解到,近期,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这5起典型问题中,有两起涉及公车。其中,菏泽市东明县公安局两名民警因违规使用公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这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为:
1、泰安市安监局矿山安全监管科副科长、主任科员毛可桢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现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泰安市纪委给予毛可桢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泰安市监察局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2、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局党委委员、农技推广中心主任刘海涛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宁阳县纪委给予刘海涛党内警告处分。
3、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张楼小学校长张军大操大办其子婚宴。牡丹区教育局给予张军行政警告处分。
4、菏泽市东明县公安局民警胡昆刚、王鹏举违规使用公车。东明县公安局给予胡昆刚、王鹏举行政警告处分。
5、临沂市临沭县交通局客运管理办公室综合科科长付学利公车私用。临沭县纪委给予付学利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客运管理办公室主任郑伯格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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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现“四风” 赶紧来举报
五一小长假临近,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推出了《抓住重要节点 坚决纠正“四风”》监督专区,该监督专区开设了“我要举报”窗口,网友可通过这一窗口,对身边的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而且,监督专区还设有“网友留言”板块,网友们可围绕“‘四风\’问题治理”等话题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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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名厅局级正职将接受廉政谈话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1999年4月,经省委同意,省纪委探索开展省纪委常委同市地厅局党政“一把手”谈话制度。2000年3月,省委转发了省纪委《关于建立省纪委常委同市地厅局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谈话制度的意见》,正式建立谈话制度。2013年,省委转发省纪委《关于实行省纪委常委同厅局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廉政谈话范围、内容和程序。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省纪委常委共与厅局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430人次,廉政谈话已成山东省加强对党政正职特别是“一把手”教育监督的重要方式。
经省委同意,今年,省纪委常委将与55名厅局级党政正职进行廉政谈话,其中省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43人,新任市级党政正职12人。
(记者赵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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