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牧工
【本报讯】近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天水市扶持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这是继2006年市委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畜牧业的决定》后,新出台的又一项扶持天水畜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今后进一步促进天水市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全市畜牧产业化水平,做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突出发展草食畜牧业,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全市六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新政策明确了2010-2012年天水市扶持畜牧产业发展的目标、原则、重点、方式和内容标准以及保障措施等。政策规定,2010年继续安排市级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以后每年按15%幅度增长,并以此作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通过先建后补、以物代资、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连续扶持3年。计划到2012年,市级财政专项扶持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21-30个,示范带动全市新建450个;新建和改建龙头企业6个,示范带动全市新建改建龙头企业21个;建设畜禽良种场6个。全市畜禽饲养总量达到2347万头只,较2009年净增670万头只;规模化养殖比例增加到65%,净增15个百分点;肉蛋奶总量达到26.28万吨,增长44.5%;农民人均牧业收入由728元增加到1100元,净增372元。
政策还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扶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六个方面:分别是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场)、畜禽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畜禽良种繁育体系、青贮池建设、万头肉牛养殖乡奖励和动物防疫、畜产品安全、品牌创建、畜牧新技术推广等,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另外,每年新增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用于扶持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场)和新建、改扩建畜禽良种场建设、青贮池建设,补助标准同比例提高。通过完善项目运行方式将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中,更好地吸引社会融资发展畜牧产业,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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