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何郁
【本报讯】近日,市司法局组织全市乡镇街道司法所长(调委会主任)及县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基层股长共120余人,对司法行政基层各项业务进行了系统培训。
此次培训重点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人民调解法》,并就下一步《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认真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和实施前的宣传工作。同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三调联动”和人民调解协议诉前确认机制,拓宽人民调解领域,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办案质量和数量,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平安天水”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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