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麦积讯【记者蔚军平】 麦积区刘老太的丈夫在一家银行有5万元的存款,她的丈夫去世后,名下的存款因存款人去世,刘老太到银行取款时,银行以未确定由谁继承为由未予支取。于是,刘老太将其一对子女告上法庭,要求继承丈夫在该银行的存款。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据了解,本案中,被继承人也就是刘老太的丈夫,他的父母均早年去世,膝下只有作为被告的一对儿女,除原、被告之外,无其他继承人。在审理此案过程中,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继承人名下银行账户内的款项5万元及利息,一半归原告刘老太所有,其余一半也归原告刘老太继承。
据麦积区人民法院高建智法官介绍,此案之所以经释法说理后,法院作出这一调解协议,是因为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系被继承人和原告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应为该存款的一半,另外一半因继承人全部同意由原告继承,所以,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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