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秦州讯【记者蔚军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却在一起生活的一对恋人解除婚约,男方因未拿到应退还的彩礼,便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法官调解,女方将丢失的金项链折价支付给了男方,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才得以执行完毕。
在秦州区某村生活的男子郭某和女子任某相恋后,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共同生活在了一起。后来由于种种原因,男方提出退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等各项费用,却未果。2018年3月,郭某一纸诉状将任某起诉至秦州区人民法院,要求任某返还彩礼等各项费用。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任某于2018年4月20日前返还彩礼等各项物品。可到期后,任某一直未按调解协议返还。
2019年3月,郭某到秦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案后立即联系任某,询问任某的具体情况,并进行网络查控,通知被执行人任某到法院执行局。
据执行局张瀚文介绍,郭某申请标的为1条金项链、1枚金吊坠。面对这些具体物品的执行,执行法官不好确定其具体的价值,因此在今年4月中旬,传唤双方当事人来到执行局当面说明情况。
经过执行法官询问被执行人任某得知,涉案的金项链及金吊坠已丢失。执行法官转而做申请执行人郭某的思想工作,告知郭某双方毕竟曾经相爱过,金项链及金吊坠已经丢失,女方可否用现金抵账。经过长达5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同意金项链及金吊坠折价2000元,由任某当场向郭某进行了支付。至此,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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