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25日,被天水市检察机关指控涉嫌拐卖妇女罪的天水市武山县咀头乡管山村村民、现年28岁的管某,在武山县接受天水市人民法院一审审判。据了解,2010年2月10日,管某因涉嫌把被其他人犯拐骗到国内的缅甸妇女以2万元至3.8万元不等的价格卖到武山县贫困山区而被刑拘,经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5月18日管某被逮捕。2010年12月30日,公安部第三批A级通缉令通缉的重大拐卖人口在逃人员陈小东被云南德宏警方抓获。管某作为陈小东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天水市检察机关起诉。
2005年,22岁的管某偷渡到缅甸果敢地区老街打工,经陈小东的丈夫“努山”缅甸籍等人介绍认识了缅甸籍女子阿雨(化名),在给“努山”等人2万元后,管某将阿雨领回天水市武山县并与其结为夫妻。在法庭上,阿雨以管某妻子的身份前来旁听。在中国生活了几年,阿雨的汉语已说得十分流利,她告诉记者,她与管某是自由恋爱,目前生有两个孩子,她希望丈夫没事。
在武山县榆盘乡、咀头乡等一些贫困山村,娶个媳妇至少要花7至8万元,而管某只花了2万元就娶了个缅甸女人,这让村里人都很羡慕,当地及周边的人知情后,纷纷要求管某给他们从缅甸介绍女人做老婆。
缅甸女
骗至中国被卖
2007年初,管某通过“努山”将缅甸掸邦第一特区果敢县的女子阿岩(化名)带至武山,以2.8万元卖给武山县张改改(化名)为妻。但还不到一年,阿岩便逃跑了。同年4月,缅甸籍女子阿旦(化名)在中国云南被“努山”以帮其寻找到中国打工的同学为名,卖给管某,而后由管某以2.8万元卖给武山县的陈发达(化名)为妻。4月底,缅甸籍女子阿卡(化名)从缅甸进入云南清水湾找工作时,被“努山”介绍给管某带至武山,以3万元卖给武山县的周财(化名)为妻。6月,管某带武山县洛门镇的赵通文(化名)偷渡到缅甸,之后通过“鲁武”、陈小东等人,将打工的缅甸姑娘阿努(化名)带至武山,以2.8万元卖给赵通文为妻。8月,管某带武山县洛门镇村民管通福(化名)偷渡到缅甸,而后通过“鲁武”将缅甸女子阿露(化名)带到武山,以2.8万元卖给管通福为妻。8月底,缅甸籍女子阿素(化名)从缅甸进入云南,管某通过“努山”将阿素带至武山,以2.8万元卖给武山县的管山山(化名)为妻。9月,缅甸籍女子阿华(化名)被“努山”等人从南方骗至宝鸡火车站,由管某和武山县的张山文(化名)接到武山后,以3万元卖给张山文为妻。
2008年农历正月,缅甸籍女子阿娜(化名)被“努山”等人骗至宝鸡,由管某带到武山,以2.9万元卖给张从羡(化名)为妻。同年12月,缅甸籍女子阿维(化名)被“努山”等人骗至宝鸡,被管某以3.2万元卖给周明杰(化名)为妻,后因阿维患病被周明杰送回缅甸。2009年5月,缅甸籍女子阿喜(化名)被“努山”等人骗至武山后,由管某以3.8万元卖给武山县的武老六(化名)为妻。同年八九月,“努山”等人又将缅甸籍女子阿扬(化名)骗至昆明,再由管某带至武山,以3.8万元卖给武山县的冯喜吉(化名)为妻。阿扬在冯家住了三天后逃跑。
拐卖妇女
罪责难逃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管某自2007年以来,伙同“努山”及其妻子等人,以打工等为名,先后将11名缅甸籍女子分别以2.8万元至3.8万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武山县当地农民为妻。经查,被告人管某从中获利4万余元,现已全部挥霍。被告人管某目无国法,以出卖为目的,接送、中转、贩卖妇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管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天水市人民法院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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