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群众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激发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即日起至2016年10月底,由铜川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铜川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文明交通安全宣传警示语”有奖征集活动将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
一、征集主题
本次“文明交通安全宣传警示语”征集活动主旨要体现“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理念和文明交通意识,通过宣传“文明交通、法治交通、安全交通”,积极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学法、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自觉维护交通安全,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树立全民文明交通意识,争做文明交通公民,构建和谐、文明、安全的社会交通氛围,为全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奠定基础。征集范围:涉及城市、农村和高速公路等范围的警句、警言和提示语。征集对象:涉及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的温馨提示语,警言、警句等。征文格式:对联、格言、短句警示语等。
二、活动细则
本市范围内热心交通安全的各界群众均可报送作品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有选送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同意以下各条规定。
(一)选送作品只限于个人或团体自行创作、尚未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发表的作品,组委会有权对作品发布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和质疑,评选结果产生前不得将作品报送参加其他评选活动。报送者应保证本人拥有参赛作品的版权、著作权,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行负责,与征集活动无关。
(二)文明交通安全宣传语内容应健康向上、富有新意,要语言精练、内涵丰富、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突出人性化、高品位、大众化的特点,每条一般不超过30字。
(三)本次活动将通过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选出优秀作品给予奖励。本次征集不收参评费,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作品征集结束后,征集办公室将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对参评作品进行公众投票评选。
(五)优秀作品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列入商洛市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级各类媒体和社会媒介无偿使用。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1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500元;
另设入围奖30名,各奖励200元;
纪念奖若干名,各奖励100元。
入选作品颁发奖金、证书。
四、征集方式
所有报送作品均应在2016年10月底前报送,报送时应注明本人姓名、单位或住址及联系电话。
(一)邮寄方式。作品寄送到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铜川市新区正阳路东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邮编:727031)。
(二)发送电子邮件。作品发送到3225879451@qq.com邮箱。
(三)微信传送。作品发送至“铜川交警微信号(tcjj122)”微信。
办公室电话:0919—3286114
联系人:朱水银 刘娜
铜川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铜川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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