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申请坚持“三审核、三公示”原则。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就业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铜川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社区(村委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并将申请资料上报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就业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二)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就业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公示,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资料上报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三)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入户调查,并将符合资格的保障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认保障资格。
(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可查询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tczj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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