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川市文艺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办法(试行)》规定,经公开申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评审领导小组研究,拟对以下22个项目给予扶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2018年11月25日-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反映。凡单位提出不同意见的,要在意见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不同意见的,需注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
通讯地址:铜川市新区朝阳路9号中共铜川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高星炜电话:32832363283281(传真)
电子邮箱:tongchuanwenyi@163.com
中共铜川市委宣传部
201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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