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宋洁 拓文权)近年来,市司法局在全市政法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紧紧围绕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帮扶三大任务,以“八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健全制度、完善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使整体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已全部建成。耀州区社区矫正中心与王益区社区矫正中心去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示范县区”。
社区矫正是一项重要的非监禁刑刑罚执行制度,是将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活动。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促进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在探索中稳步推进。一、在组织建设上实现严密化。市上成立了由公、检、法、司等15个成员单位组成的“铜川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工作。各县(区)均成立了以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县(区)社区矫正工作,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形成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全覆盖。二、在机制建设上实现规范化。市司法局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化建设,先后制定了《铜川市社区矫正应急处置预案》《铜川市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规章制度,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三、在管理上实现常态化。市司法局把好社区矫正入矫关口,严防脱管、漏管现象。实行社区矫正人员“两级报到”和“两级报到回执”制度,在社区矫正人员移交上做到见人建档,实行“无缝对接”,严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在日常监管上,做到严格执行周电话汇报、月书面汇报制度,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季有评议”,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履行审批程序,落实审批责任,实时定位监控“跟踪”,建立“电子围墙”,对社区矫正人员“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警示”,使其不能越“雷池”半步。四、在管理对象上实现精准化。市社区矫正部门坚持个案分析研判、类型化反省教育、阶段性心理疏导,根据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情况、现实表现等因素,研究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治内容,突出矫治要点,从而形成体系化、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引导他们以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生活。五、在管理手段上实现信息化。近年来,铜川市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有了进一步提高,通过运用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综合信息平台、手机定位、声指纹识别等信息科技手段,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可查、可管、可控、可帮”。同时也极大地增强监控工作的有效性、便捷性和安全性,没有发生因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在当地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六、在设施建设上基地化。铜川市区县社区矫正中心全面建成。通过抓点带面,不断提升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提高工作质量。耀州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人员配置、机制衔接等方面积极探索,创建了“一中心两基地”模式,较好地解决了机构、人员、场所等方面的困难,提升了执法水平,为其他区县提供了经验。七、在教育矫治上实现多样化。铜川市社区矫正部门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培训,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潜在因素。市司法局与市人社局在陕西崔家沟监狱联合举办了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班,聘请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对崔家沟监狱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进行为期20天的创业培训。耀州区司法局创新“一中心、两基地”模式,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基地作用,对全区刑满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培训,经区劳动就业局鉴定后,向他们颁发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和培训结业证书,切实提高了“两类”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八、在矫正力量上实现社会化。市司法局指导各区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矫正小组建设、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培训、就业以及困难救助等问题,鼓励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共同参与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目前铜川市成立各级矫正小组295个,有社区矫正志愿者791名。一个在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部门实施、各有关部门协同下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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