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付生)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自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以来,全市共有145家企业被列为环境信用红标企业。
2016年10月27日,省环保厅制定出台《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在全省统一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自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以来,潍坊市环保部门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员,不断建立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机制与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45家企业被列为信用红标企业。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市环保局还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情况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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