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3时,潍坊市坊子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臧传奎受贿罪一案。坊子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春岳、检察官贺伟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依法对该案支持公诉,并代表坊子区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坊子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臧传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通过举证充分证实被告人臧传奎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张春岳检察长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强调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原因及启示和教训。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在当前着力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强反腐倡廉的新形势下,党员干部一定要吸取被告人臧传奎犯罪的教训,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决不能搞权钱交易。市监察委、市检察院派员全程旁听了庭审,被告人家属和工作单位代表参与了旁听。被告人臧传奎当庭认罪悔罪,本案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日进行宣判。坊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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