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玮玮报道11月25日,寿光兴源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在田柳镇进行法律宣传。□本报记者戴玉亮石如宽
本报通讯员刘玮玮
“有法律顾问帮忙,村里土地发包、工程建设都走程序,公平公正,大家伙信服。”寿光市田柳镇邢姚一村党支部书记王崇训说。
在村法律顾问、寿光大昌法律服务所主任袁建平的帮助下,11月8日,邢姚一村村民王为国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
六年前,王为国就承包了邢姚一村的5亩土地,虽每年按时交纳承包费,但一直没有与村里签订承包合同。今年,口头约定的土地承包期限到期,王为国与村里签订了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5年,承包费一次性交纳。
“以前总担心村里会收回土地,不敢建棚。如今有了合同咱不怕了,明年春天我就建新棚,种黄瓜。”王为国说。
邢姚一村村民以农业种植为主,村里土地除口粮田外剩余部分面向本村村民以其他方式承包。但因各种原因,一直是口头约定,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在近期开展的农村综合治理中,袁建平先后对206份口头合同进行规范,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制定完善了书面合同,对到期未签的合同、未发包的土地重新完善、重新发包。
“专门给村里制定了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中对承包地块名称、面积、位置,承包期限及承包标准、缴纳办法进行明确标识,同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袁建平说。
“村务工作中遇到问题,村干部已习惯了向法律顾问咨询。一些民事调解、协议起草、合同谈判等事情,也都变得更加规范。”王崇训告诉记者。
自2017年7月份以来,寿光市推动落实“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111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智囊”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全市村居(社区)法律顾问累计规范审查各类合同8124件,开展法治宣传5637场次,解答法律咨询8.6万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24件,代理非诉事务1539起,协助处理信访案件332起,办理法律援助276件,协助制定村规民约309件。
10月中旬,田柳镇开展“三清”工作,北王里村村民董某对账目核对单提出质疑。“咱去地里量量,看具体种着多少地,量清楚了再算费用。”北王里村法律顾问、寿光市兴源法律服务所主任毛相顺提议。在法律顾问的陪同下,市镇两级工作组成员一起,到董某的地头反复丈量,经准确测算,董某所种土地与账目清单上公布的数据一样。董某服气了,交上了拖欠十多年的土地承包费。
因种种原因,北王里村的土地承包费一直未清算,有些村民甚至免费种了十多年的土地。在“三清”工作中,毛相顺全程参与,与市镇两级工作组及村“两委”成员逐家逐户走访,理清了所有村民所欠的账目,印制了详细的账目清单分发到户,解答群众在法律方面的疑问。
北王里村76岁的老党员董凤高核实了自己的账目,主动到村委上缴了尾欠9700元。85岁的单身贫困户董建华也主动上缴了欠款2943元。北王里村156万元的尾欠,仅用了2天时间全部清缴完毕。
田柳镇“三清”工作开展以来,20余名法律顾问与市镇工作组一起,进驻到全镇68个村,全面铺开“三清”工作。法律顾问帮助清理核实村内账目,进家入户,向群众解释有关法律法规等。
田柳镇党委书记王桂芝说,在法律顾问的协助下,“三清”工作做到了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可能存在的法律纠纷。目前,田柳镇各村已清缴各类尾欠1660多万元,收回被侵占的集体资产资源1070多处。
“法律顾问参与后,村里顺了。村霸被绳之以法,困扰村里多年的难题解决了,现在整个村子民风正、民风淳。”田柳镇朱家庄子村党支部书记朱金元说。一个月前,朱金元还在为村民朱某非法侵占集体资产的事犯愁。
2011年,朱家庄子进行棚户区改造,集体建设居民楼。按照村里与村民签订的协议,村民朱某需拆掉旧房才能搬入新房,可朱某搬入新房后不拆旧房,还占了村里的一间车库和一眼机井及配套设备。此外,朱某还私自挖开村路铺设管线,私自乱接水管,侵占集体财产。在了解情况后,朱家庄子法律顾问刘滨水与村干部一起给朱某讲解法律知识,收集其犯罪线索,并及时将有效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目前,朱某已被公安机关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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