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针对近期多起煤矿事故“遇难者中没有矿领导”的疑问,记者从陕西韩城“7·17”矿难公布的28名遇难矿工名单中发现,遇难人员包括事故矿机电矿长夏学国。
7月17日到18日两天,河南、陕西、湖南、甘肃、辽宁五省相继发生5起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共造成46名矿工遇难、9人被困。由于国务院常务会议7月7日刚刚要求煤矿“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社会对这些矿难遇难人员中是否有“矿领导”高度关注。
据韩城“7·17”矿难抢险领导小组提供的消息,在28名遇难矿工中,包括这个矿的机电矿长夏学国。夏学国,男,38岁,湖北郧西县人,持有矿长上岗资格证,曾于今年6月份参加矿长培训。当天,包括夏学国在内的28名矿工,在换班下井后4小时,煤矿发生了电缆燃烧事故。
7月17日20时10分许,陕西省韩城市桑树坪镇小南沟煤矿发生矿难事故,导致28名矿工遇难。小南沟煤矿为一资源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由每年3万吨升为每年9万吨。事发前,这个矿井正处在建设期间。但在基建期间,这个矿违规组织生产,安全基础管理混乱。
记者21日上午从陕西省渭南市政府获悉,渭南市已启动韩城“7·17”矿难问责程序,韩城市副市长苗振兴被免职,给予渭南市煤炭局副局长李明责令辞职处分。同时责成韩城市委、渭南市煤炭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据渭南市政府介绍,韩城市煤炭局局长雷万虎同志对韩城“7·17”矿难事故负有一定责任,鉴于该同志任职时间较短,待事故调查结束后,视调查情况再行处理。其他相关人员将根据事故调查结论进一步严格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7月20日晚,中共韩城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造成28名矿工遇难的韩城小南沟煤矿“7·17”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给予韩城市煤炭局总工程师宋少民、韩城市煤炭局副总工程师兼煤矿安全监察大队长张生维、韩城市煤矿安全监察大队一科科长郭文武、韩城市煤炭局生产技术科科长王玉安4人行政撤职处分。
此外,小南沟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董红兵、薛建强,由于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监管不到位,严重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其他相关人员将根据事故调查结论进一步严格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事故矿机电矿长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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