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冯强 贾凡)昨日,渭南市市长李明远主持召开渭南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渭南市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渭南市市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关于充实调整市级重点示范镇的意见》等四个议题。
其中,市区将划出禁止烟花爆竹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广场、城市道路等。
市区将划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渭南市市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提出,渭南市区(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将划分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车站、广场、城市道路、加油站、旅游名胜风景区等。同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后,将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外,市区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允许除夕至正月初六及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但婚丧嫁娶和经批准举办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除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未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不得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若违反相关规定,将会处以罚款或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该《规定》还提出,禁止在建筑物内的楼道、阳台、窗口、屋顶等位置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同时,严禁渭南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单位公款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应带头执行《规定》。
立法保护渭南湿地资源
渭南市因黄、渭、洛三河穿境而过,湿地资源较为丰富,总面积达到8万多公顷,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26.3%,居全省10个设区市之首。原则通过的《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是渭南市首个市级人大立法项目,将立法对渭南市的湿地资源进行保护,其中将认定市级重要湿地,给予保护和利用。
常务会还原则通过了《渭南市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将从量身打造脱贫方案、制定就业帮扶计划;主动适用市场需求,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加大行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等方面展开。具体措施包括今年确保分流2500名企业职工平稳实现转岗就业,新开发见习基地100家,提供毕业生见习工作岗位4000个等。
《关于充实调整市级重点示范镇的意见》提出,拟增加浦城县桥陵镇、澄城县冯源镇、合阳县黑池镇和华州区赤水镇等四个镇进入市级重点示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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