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
近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渭南市高新区政和苑小区地面车位大部分被出售或“出租”,开发商收取初装费和大修基金是否符合规定,望记者采访调查。
记者核实
渭南市高新区政和苑小区是渭南市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小区有1000多套房子。
据业主介绍,买房时售楼部工作人员说,物业费高层和周边一样,地面车位业主共有,只缴纳相关物业费用。但是等业主入住后,新来的物业公司不但抬高了收费标准,而且地面车位也开始出售或者按70年出租,每个车位约4.5万元,出售或者出租后的收入归售楼部和物业。在买房的时候,售楼部称替天然气公司和有线电视代收费用,每户计收2965元,大修基金和契税也是代收。售楼部承诺180日拿到房产证,到现在超期快一年了也没见到房产证的踪影。
在线回复
渭南市高新区物价局工作人员就初装费一事回复,依据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渭南市物价局联合发布的渭建发[2013]166号文件,给出明确答复,开发商收初装费是违规的。
依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建发[2013]30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陕西省商品房交易秩序,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针对近期陕西省个别城市在商品房销售中出现的问题,结合陕西省当前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严格销售政策,规范收费管理。各地房产管理部门要严格加强对交易环节中收费问题的监管,各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的政策,收费标准、依据要公开透明,不得在房地产产权交易过程中增加附加条件或搭车收取其它不合理的费用,新建商品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它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均包含在住房价格中,在商品房交易中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
本报记者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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