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建锋通讯员郑鹏辉朱小龙)5月21日上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副局长罗智峰受贿一案,该案由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强担任审判长,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逸强出庭支持公诉。省、市纪委监委干部,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群众1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初至2018年7月,被告人罗智峰利用担任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安排工作、协调工程、调整航班时刻等方面为闫某某、伍某某、袁某某、王某某等人的亲友或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73万元、3200美元、价值人民币13万元的储值卡、价值人民币10.5945万元的工艺黄金500克。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智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按照认罪认罚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判长李永强主导整个庭审过程,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及进行法庭辩论,案件审理全程规范有序,被告人罗智峰当庭认罪认罚,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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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渭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