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月27日,苍梧县龙圩镇古凤村村民钟某及其亲属来到苍梧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送上一面写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鲜红锦旗,感谢公安民警十个月来历尽艰辛为其追回被拐骗的侄儿。
原来,2008年12月25日下午4时许,钟某向苍梧县公安局新地派出所报案,其出生刚一天的侄儿被一个自称藤县埌南镇人的陈某以帮亲属抱养的名义骗走。新地派出所经审查,于同日以拐卖妇女儿童案立案侦查。随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和新地派出所的民警经侦查发现,岑溪市安平镇同心村的陈某(女,35岁)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多方调查都没有发现其踪迹。
2009年4月22日,苍梧公安民警在走访中接到龙圩镇中村的一名村民反映,有一个自称“亚连”的妇女带着一个几个月大的男婴,曾于3月10日到他家和他生活,但在3月28日不辞而别。村上的人曾于4月11日发现,这名妇女同另一个中年男子在龙圩镇大园塘市场购买生活用品。侦查民警出示照片给当事人辨认,其指认自称“亚连”的妇女就是犯罪嫌疑人陈某。警方据此分析,犯罪嫌疑人陈某带着拐骗来的男婴,在苍梧县、藤县等地以结婚为名与大龄青年同居,伺机诈骗钱财。于是,苍梧警方一方面继续组织警力对陈某进行侦查追捕,另一方面派出民警分别到岑溪市安平镇同心村及其娘家藤县埌南镇马地村走访,动员其家属协助破案。
10月7日,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家属告知警方,被拐的男婴现在广平镇城坦村卢某家。当晚,苍梧县公安局派出解救组前往广平镇城坦村实施解救行动。民警进入卢家时,卢某的母亲紧紧地把一名男婴抱在怀里,男婴的面部轮廓、特征与报案记录相吻合。虽然卢某的母亲语无伦次地反复辩解,但公安民警及当地镇村干部、老师等多人一再解释、劝说,对方终于同意将男婴交给警方并协助调查。
10月21日,上级公安机关技术部门作出DNA检验鉴定,认定该男婴与现抚养人卢某没有血缘关系,而是报案人钟某其弟钟×清与李×虹所生。次日上午,钟某作为亲属代表到苍梧公安局刑侦大队领回了这名男婴。目前,警方仍在对这起案件作进一步侦查。
(李健初欧阳灿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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