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立平 实习生 黎春婷通讯员 邓表勇)暑期是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事故高发期。记者从梧州市教育局安稳科了解到,从今年暑期开始至今,梧州市已发生两起青少年溺水意外,造成两名青少年一死一失踪。
“三无”水域是遇溺高发地
根据梧州市教育局安稳科通报,7月8日中午12点左右,龙圩区新地镇大村小学一名六年级学生,与五名伙伴到梧州市再生资源园区玩耍时,不慎滑落某公司有大量积水的石坑内。意外发生后,其同伴赶紧呼救,也有村民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及120。该学生在下午2时左右被救上岸,但抢救无效死亡。7月11日下午,蒙山县黄村中学一名初二学生和家人到江中游泳时不幸遇溺,至今下落不明。
根据统计显示,溺水身亡事故排在梧州市中小学生安全事故首位。以2015年为例,梧州市累计发生青少年溺水事故达九起,占中小学生安全事故总数近七成,十一人在溺水事故中身亡。其中,去年暑期期间,梧州市发生两起青少年溺水事故,造成四人死亡。今年4月份,苍梧县京南镇古参小学一名三年级的男生、龙新小学一名四年级的男生不幸溺水身亡。
在这些事件中,记者发现,一无安全措施,二无专业救生员,三无约束的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开水域,是遇溺的高发地。在梧州市区,梧州市原松脂厂码头、桂江二桥码头、富民码头、河西老码头、西江汊河桥、云龙大桥、龙母庙对开河面等区域,都曾发生过青少年溺水事故。
进入暑期防范溺水是重点
梧州市教育局安稳科负责人表示,从往年梧州市中小学溺水事故发生情况来看,4月至9月春夏两季的周末、节假日为溺水事故高发期。而进入暑期,溺水防范更是重点,学生家长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据了解,暑期放假前,梧州市各学校根据各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教育、饮食卫生教育、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教育以及正确合法上网教育。此外,各学校已经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提示暑期安全注意事项,指导家长做好子女的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此外,还通过灵活有效的方式,保持和学生及家长的联系,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梧州市教育局安稳科负责人提醒家长及监护人,暑期属于中小学溺水事故高发期,家长务必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包括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同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应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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