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梧州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四起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或收受危改户好处费问题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1. 苍梧县旺甫镇祝洞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主任林北新违规收受危房改造户好处费问题。2010年至2011年期间,林北新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6名危房改造户共计8900元好处费。2016年5月,林北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并在此前退还全部违纪所得。
2.藤县岭景镇罗算村党总支部原书记黄华金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5年,黄华金利用其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以虚假的方法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5000元、冬春水利建设项目资金20000元、冒领低保户低保款27610元,合计142610元,黄华金个人分得83930元。2016年5月,黄华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藤县岭景镇罗算村计生专干李新青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1年,李新青伙同罗算村党总支部原书记黄华金(另案处理),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5000元进行瓜分,其个人分得16000元。2016年5月,李新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蒙山县陈塘镇朝垌村村委主任王会强违规收受危房改造户好处费问题。2012年初至2014年初,王会强在担任朝垌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2名危房改造户好处费共计1388元。2016年5月,王会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再次说明,扶贫民生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易发多发。全市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大力加强扶贫民生等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真正把扶贫惠民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
(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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