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艳虹 通讯员 郭璨) 3月14日,记者从梧州市住建委获悉,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日前下达了广西2016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安排,梧州市今年第一批改造危房的任务数为6960户,获得下达的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超过一亿元。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梧州市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是6960户,其中万秀区120户、长洲区120户、龙圩区920户、苍梧县1600户、岑溪市1120户、藤县1170户、蒙山县1910户。
据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形式为拆除新建的,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五保户建筑面积不能超过40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重点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农村危房改造形式为修缮加固的,危房改造建筑面积不受上述限制。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依据不同地区、危房等级、改造方式和补助对象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补助。
据市住建委村镇科相关人员介绍,今年梧州市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比2015年第一批增加了3060户,目前,7个县(市、区)已基本建立了农村危房户贮备库。下一步,市农房危改办将指导各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摸底调查、现场核查、登记造册、组织申报等前期工作,督促各地抓先抓早,提前部署,并结合各县(市、区)任务完成能力和财政配套资金承受能力,按照自治区及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和补助标准,足额落实市县两级配套资金,按时按进度把危改补助资金拨付到危改户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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