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 冯名广
本人于年5月在朗日花园购房,年6月交房,至今已经两年多了,房产证、土地证仍未能办理。
国土资源局网络发言人回复: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开发商应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待开发商办理首次登记之后,业主方可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分户转移登记。经查,我局至今未收到梧州朗日实业有限公司办理土地或不动产权首次登记的申请,因此各业主暂时未能申请办理分户转移登记。
购房业主可就此向开发商了解有关情况,并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完成后,业主可登陆梧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或到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咨询及取阅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并申请办理分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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