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做法为,龙圩区美丽乡村办成立4个考评小组,成员由该城区区直机关干部、镇村干部组成,通过实地检查和查阅台账资料方式,每月对各镇的乡村建设工作进行综合交叉考评(乡镇人员不参与本镇考评),考评组随机检查各乡镇一定数量的自然村,并参照考评内容评分标准进行现场赋分。现场考评结束后,龙圩区美丽乡村办将列出受检乡镇的乡村建设成效及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并以“红黑榜”形式在龙圩区通报。
每季度,龙圩区还根据各镇的乡村建设工作考评分数进行排名,对总分第一名的乡镇给予奖励经费6万元,第二名给予4万元,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增加环卫设施和补贴奖励村级保洁员工资。该办法实施以来,龙圩区的乡镇、村干部及保洁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提高,村容村貌得到了改善,乡村环境得到了优化、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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