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 橙3678
本人是富民三路43-1号住户,我们交水费时已交了垃圾费,为何还有人称是环卫工人来收垃圾费?
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网络发言人回复:
按照《梧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梧政办发[2004]162号文),目前,梧州市独立表住户的垃圾处理费是由自来水公司代收代缴,集体表住户则由物业代收代缴。如你已在交水费时交了当月的垃圾费,则不用重复缴交当月的垃圾处理费。如有人再来收取垃圾处理费,你可记下收费人的姓名和证件是否是环卫收费人员,是否有工作证和收费证,以及环卫处的收费专用税务发票。梧州市环卫处是不会重复收取住户的垃圾处理费的,如是市环卫处的工作人员,你可以转发给环卫处收费科,收费科可以做出相应处理。收费科电话号码:385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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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梧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