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在新兴珠宝路,环卫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违法张贴的小广告拍照取证。本报记者 吴艳虹 摄
本报讯 (记者 吴艳虹 通讯员 黄超光) 从今年9月初起,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始启用非法小广告数字化治理系统,经核实为非法小广告的电话号码,系统将先进行语音和短信通知,若违法张贴当事人未在限期内接受处理和自行清理小广告的,系统将实行24小时追呼和闪电频呼。
9月14日,在新兴珠宝路梧桐新苑小区对出路口处,两名身穿印有“市容巡查”字样马甲的环卫部门工作人员,正对张贴在电箱上的非法小广告拍照取证。据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挥通信科科长潘敬良介绍,拍照取证是治理非法小广告的第一步,日常拍照取证由市环卫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拍照时需包含一张近景、一张远景,近景清晰显示小广告的内容,包括上面的电话号码等信息,远景则显示该小广告所处的地理位置。此外,市民发现非法小广告时,也可拨打城市管理热线12319进行反映,梧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将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
对于取证回来的号码,工作人员将逐一进行拨打、核实,以确认该号码是否为非法广告号码,确保追呼号码准确无误,不干扰非相关人士。
据介绍,对经过核实后的非法小广告的电话号码,系统将先通过语音和短信,对当事人进行追呼告知,告知内容为:“经核实,×××号码机主,您在梧州市市内违法张贴、涂写、刻画小广告的行为,违反了《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该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将视违法程度对您作出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请您立即自行清理违法张贴小广告,并于3个工作日内带上相关证件资料,到市万秀区鸳江路19号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接受处理,联系电话:5831818、5831818。您有权陈述申辩。”
按照相关规定,违法张贴当事人自收到告知电话和短信的3个工作日内,需到梧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接受处理,同时自行清理非法小广告,市环卫部门人员亦会到原张贴、涂写、刻画小广告的地点确认该广告是否已被清理,并拍照留存。
对于未及时自行清理的,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继续责令当事人自行完成清理,梧州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则开始实施不间断追呼。同样,未在3个工作日内接受处理的号码,亦被不间断追呼。对于拒不接受处理又不主动清理而停机或销户的,小广告的清理工作由市环卫部门负责,市城管信息中心定期排查这些号码的开通状态,如开通,则继续对这些号码实施追呼。
目前,非法小广告数字化治理系统已实施语音和短信告知的非法小广告号码有37个,其中1个号码当事人已接受处理,2个号码正被实施不间断电话追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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