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玉莹)为确保月饼质量安全,梧州市食品药监部门在中秋节前,组织对全市在产的月饼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据悉,此次共抽检月饼144批次,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8.61%。
据了解,此次检查以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形式为主。食品药监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做好对原料来源索证索票及原料验收工作,记录食品生产关键控制点,以及落实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在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把关,确保出厂销售的产品合格。
同时,市食品药监部门对全市在产的68家月饼生产企业、9家食品经营企业的月饼进行了抽检,共抽检月饼144批次,检验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甜蜜素等多个指标,抽检的合格率为98.61%。抽检发现,有2批次月饼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分别是脱氢乙酸钠和菌落总数超标。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执法人员已督促其整改,要求企业查找造成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同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回收处理。
市食品药监部门还提醒,如今,有不少市民喜欢网购食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月饼是易腐食品,不属于网上七天无理由退换产品,因此,市民网购的月饼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在维权时会存在较大困难。
此外,市民在食用月饼时,还需查看月饼包装是否完整,月饼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霉变、异味等。因大部分月饼的糖分、油脂含量较高,有高血糖、高血脂、肠胃不适的消费者,以及老人、儿童要注意适量食用,并保持饮食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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