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石桂晖)“驾车人驾车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会被‘电子警察\’抓拍处罚”“梧州开始抓拍车内悬挂饰品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50元”,近日,本地微信朋友圈里流传的两则消息,让不少“有车一族”纷纷转发。
驾车人不系安全带会不会被罚款?车内能不能挂饰品?10月10日,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市民疑问作出解答。据透露,目前梧州市尚未启用“电子警察”抓拍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在机动车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但在交警的日常执勤中会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开具处罚单。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处罚
“被处罚人于2017年10月9日16时28分,在西堤三路丽港华府对开路段处,实施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10月9日,一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单在本地微信朋友圈里流传,引发网友热议。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单是真实的。10月9日下午,执勤民警在现场查车过程中,发现一辆小车的驾驶人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对该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并依法开具处罚单。
该负责人介绍,“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形包括,一是驾驶人没有系安全带;二是部分市民提前将安全带卡口系好,碰到交警检查时再将安全带从脖子上套过,但是腰部却没有系上安全带;三是一些市民习惯让安全带在腋下穿过,或者副驾驶座乘员不系安全带。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应依据锁车门、起动车辆、系安全带的“上车安全三部曲”进行驾驶,文明行车。
挂遮挡视线物品存安全隐患
近日,记者在市区部分道路走访发现,有部分小车驾驶人会在车内的中央后视镜悬挂毛绒吊坠之类的装饰品,在后窗放置毛绒玩具等情况也不鲜见。车主黄先生在受访时告诉记者,他曾经在小车的中央后视镜悬挂毛绒吊坠,但车辆行驶过程中摇晃的吊坠会干扰其行车视线,因此他已经将车内的吊坠拆下。
就车内悬挂、放置饰品是否违章,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给出了权威答复。
“在驾车过程中,驾驶人需要通过后视镜和车窗来观察车外情况。若是这些物品挂在后视镜或摆在挡风玻璃上,它们会遮挡驾驶人视线,还会让驾驶人或者其他车辆驾驶人分散注意力,引发交通事故。车辆急停时,中央后视镜的挂饰还可能撞破挡风玻璃,存在安全隐患。”该负责人表示,车内悬挂饰品被罚是有法可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违法行为,将被处罚50元。
该负责人介绍,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车内饰品的大小,因此梧州市并没有启用“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对这类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车内悬挂饰品特别影响驾驶人视线时,会对其进行现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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