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健东
近日,龙圩区321国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不慎倒地死亡。据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原因是该名男子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和占道行驶。事故的发生,再次为我们安全行车敲响警钟。
现行的交通法规明确要求:驾驶二轮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时,不能有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不闯红灯、不超速超载行车……我们只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真正做到安全行车。
有专家通过实验得出数据,开车的时候,看一眼手机,最少需要3秒,假如以每小时60公里的时速开车,那么3秒钟就会开出50米,而这50米完全是在盲驾。盲驾一两秒,意味着车辆盲行数十米,其结果可想而知。
对于每一名机动车驾驶员来说,学习、掌握和遵守交通法规是必修课。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驾驶员仅仅把交通法规用来应付考试、检查,等到酿成交通事故悔之晚矣。例如,有人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时,往往把头盔挂在车头或放在尾箱里,看到有交警时才匆忙戴上;不少司机驾驶小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上路时,有使用手机的陋习,碰到检查时才仓促收好手机等。
遵守交通法规,是安全行车的需要。归根结底,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每一名驾驶员都应把遵守交通法规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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