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专家库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 〔2014〕50号)精神,结合梧州市土地整治的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充实梧州市土地整治项目专家库,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负责梧州市土地整治项目有关内容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图及预算的评审,同时参与土地整治项目施工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一、征集条件
(一)资历要求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土地管理、农业、水利、工程造价、道路工程、资金审计、农田整治、土地复垦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 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
3. 具有所属领域丰富管理经验,具有较高水平的管理人员。
(二)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踏勘工作,基本能按时参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审工作。
(三)掌握土地整治项目有关审查技术和行业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必需的理论专业知识。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五)评审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二、专家入库要求
(一)申请入库的专家必须精通本行业的专业业务。如项目的资金预决算、审计、农田水利工作、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农业生态工程、道路工程、土地复垦等。
(二)能胜任梧州市土地整治项目评估论证、规划设计和预算的审查、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及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和制度要求。
(三)专家库的专家不实行终身制,凡有违规行为或连续一年不能按时参加评审工作的,将被淘汰出专家库。
(四)凡申请进入梧州市土地整治项目专家库的专家,应当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对其从业行为的监督。经我局组织资格审查确认后予以公布名单。
(五)入选专家要自觉接受我局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家业务水平。
三、征集程序
(一)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填报《梧州市国土资源土地整治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毕业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评选和建立梧州市土地整治项目专家库。
四、专家待遇
获得梧州市土地整治项目专家资质后,专家库专家在从事土地整治项目评审等活动中所发生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由组织单位统一负责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4号)向专家发放劳动报酬。
五、其他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二)联系人:黄义恩;联系电话:0774-6029292;传真:0774-6029291;通讯地址:梧州市银湖南路2号梧州市国土资源局。电子文档请发送至ghk3820811@163.com。
(三)《梧州市国土资源土地整治专家库专家表》可从我局公共邮箱xz6029230@163.com下载。密码:6029230 。
梧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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